欢迎访问 宣传法治网!

当前所在: 首页 > 热点专题

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 李强总理监誓

时间: 作者:佚名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

 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 12月8日,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国务院总理李强监誓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》,国务院任命的52个部门和单位的73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。

  下午3时,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吴政隆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。全体起立,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。随后,领誓人手抚宪法、领诵誓词,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、跟诵誓词。

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 李强总理监誓

  12月8日,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国务院总理李强监誓。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

  宣誓后,国务院总理李强作了讲话。他强调,誓词虽短,但字字千钧,希望大家把铮铮誓言铭记于心、践之于行,忠于宪法、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。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、行动派、实干家。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平台,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,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,持续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、推动创新、改善民生,勇于打破常规,善于开辟新局,抓住主要矛盾综合施策,聚焦瓶颈制约持续攻坚,以实干实绩践行誓言。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,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、承担责任,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大力弘扬勤俭节约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。

  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。

上一篇:第十三届中国—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越南河内召开

下一篇: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穗召开

|法制项目简介 |本网招聘 |本网概况 |会员服务 |联系我们 |网站地图 |免责声明 |投稿服务
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宣传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。

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 

宣传法治网 xcfzl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京ICP备20027327号-13

 联系电话:010-56212745、010-53382908,监督电话:18518469856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

邮箱:qgfzdyzx@163.com  客服QQ:3206414697 通联QQ:1224368922

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