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秩序,深入落实关于特殊食品经营环节“两专一单、虚假宣传”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,连日来,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“两专一单、虚假宣传”专项检查。
检查人员重点围绕城区及乡镇涉及经营特殊食品的药店、孕婴店、商超等经营主体开展检查。一是开展“两专检查”,对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,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;“专有标识”是否符合要求,专柜或专区是否设置提示牌,提示牌字体颜色是否使用绿底白字黑体字样式等进行了检查。二是开展“一单检查”,检查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张贴规范管理清单(根据经营类别的不同分别张贴《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清单》《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》)。同时,对专柜或专区的相关提示、警示内容,如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是否张贴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“八不准”》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的消费提示信息进行了检查。三是开展“虚假宣传”检查,聚焦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,对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、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、经营场所是否有产品虚假宣传广告或宣传资料,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有治疗作用进行了检查。截至目前,该局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301户次,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34户次,检查中发现未设置专柜专区商户23户次,没有专有标识的有35户次,未张贴管理清单的有23户次,立案2起。
下一步,该局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,通过特殊食品抽查考核系统加强相关经营主体监管,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特殊食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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