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,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、副主任高广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高广成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,毫无理想信念,毫无党性原则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由下属单位支付个人费用;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;不知敬畏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家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;擅权妄为,为谋私利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。
高广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高广成开除党籍处分;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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